国家航天局:到2027年基本实现商业航天高质量发?
新京报11月25日,国家航天局发布《促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为全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结合,坚持发展与安全统筹协调,将商业航天纳入国家航天发展总体布局,形成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政策和政策。监管环境,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和发展效率提升,推动航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产业生态,加快形成航天新生产力,实现航天发展效率全面提升,有力支撑航天强国建设。遵循创新思维,增强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商业航天企业的创新作用,推动创新技术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和鼓励探索引领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坚持系统思维,促进行业协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全产业链体系规划布局,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合作,构建良好产业生态。遵循法治思维,保障安全秩序。完善政策监管体系,营造高效营商环境,保障商业航天发展权益,强化监管和安全管理,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到2027年,商业航天产业生态高效、协同科学、世界高效、生产安全稳健,产业规模显着扩大,创新创造力显着增强,资源能力协调高效利用,产业管理能力初步形成。二、重点举措 (一)增强创新创造动力。 1、Na的竞争性开放国家科学研究项目。基础科学研究和基础科学课题的科研计划向商业航天主体开放,加强商业航天基础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布局,支持新概念、新产品、低成本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加快提升科技自主的高水平。围绕先进航天推进技术、先进卫星平台与货运技术、通信导航与遥控一体化应用等前沿关键技术,鼓励商业航天主体积极参与民用航天工程和国家重大专项开发建设。 2.促进国家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建立建立国家投资商业航天主体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对商业航天新技术、新产品、新形势实施大规模应用行动示范,探索多种技术路线,加大建设拍卖和开放应用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发展一批先进的技术创新转化中心和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共享机制,为航天领域科技成果孵化和落地提供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国家航天科技成果在商业航天领域推广应用,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效率。 3. 构建一个 Aerospace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成立中国商业航天促进会,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建立联合发展、互利共赢、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校校合作创新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在实用火箭、智能卫星等重点领域建立创新技术中心;围绕智能制造、总装测试等关键环节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基础科学技术研究,支持商业航天主体加快技术迭代,推动和带动航天科研生产低成本、规模化创新。 (二)高效利用资源资源。 4.推动国家科研检测设备开放共享。提升分类完善重大科研试验设施设备开放共享政策,协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系,依托行业优势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用好开放共享财政激励和补贴,激发相关单位开展设施设备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国家民用测控站、验收站、校准场、真伪检验场、火箭发动机试验等大型试验设施设备开放共享力度为商业航空航天实体提供工作台和环境测试设备,同时确保安全使用。 5.推动地面基础设施协调建设、共同使用。强化总体规划,优化布局结构,推进一体化。加强协调满足民用和商业陆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推动公共服务试验设施示范建设,鼓励和支持商业航天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工业产业较强的重点试点平台,规范和指导商业航天发射场、合作商业航天发射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家基础设施和商业航天发射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国家基础设施和商业航天发射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立公平合理的共享合作机制,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提供市场化服务,鼓励商业化航天设施参与国家航天工程保障活动,提高土地印记利用效率。六、推动民用与商用共性航天系统联合发展。建立强大、统一、开放、共享的航天标准体系。围绕商业卫星和火箭研制、发射服务、测控、在轨避让、卫星数据应用、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强制性标准和指导性标准,提高商业航天领域标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推动民用与商用航天标准统一,实现高度兼容、灵活开放、可异构重组、互联互通的民用与商用航天系统架构。 7.完善商业卫星机制主义和运营支持机制。研究制定商业卫星发射、测控、在轨运行管理、转移、离轨、返回等政策和制度,建立相关机制和流程,促进卫星资源高效建设和利用。充分利用国有和商业监测和空间管控系统,开发和维护独立的空间碎片编目动态数据库,开展碎片数据信息应用、碎片跟踪和风险分析,支撑商业航天器在轨碰撞预警和应急响应。探索押金、保函等程序,统筹安排商业卫星脱轨处置和安全再入。 8.促进卫星数据安全高效利用。推动出台支持政府投入商业数据发展实施细则鼓励地方政府引导商业航天主体开展应用侧工作,发展典型显示应用场景。推动出台卫星数据传输安全标准,规范数据获取和使用,建立商业卫星数据质量认证和合规审查制度,提高卫星系统和地面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商业卫星数据安全分级标准和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卫星数据应用落地。打造商业卫星数据共享可信平台,推动建立大数据共享机制和交易机制、综合天基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等。 (三)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九、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鼓励商业航天部署相关环节在航天产业链上,加强星箭制造,拓展应用服务,拓展运行测控能力,推动商业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商业航天主体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探索新应用场景。航天运输系统致力于支持低成本、高可靠、快速响应、商用运载火箭的建设和发展;航天器系统致力于支持低轨通信、导航增强、高分辨率遥感等卫星星座系统建设和发展;发射和回收系统协调和规划商业发射场及保障设施、海上发射和回收场等新型商业发射系统的建设;测控系统专用致力于支持商业测控一体化布局和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应用系统致力于支持面向大众消费服务和国际市场的应用场景和产品服务开发。 10.指导地方政府促进商业航天产业发展。加强区域发展协调,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引导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当地资源、技术、人才、产业配套设施等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因地制宜发展商业航天产业。 11.支持新业态拓展。支持商业航天主体重点发展资源开发与航天利用、航天生产、在轨维护与环境等新领域围绕空间监测与探测、空间碎片跟踪、早期制定与减缓、太空旅游、空间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服务,加强技术技术的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兴业态。 12、引导和培育耐心资本。完善商业航天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设立国家商业航天发展基金,鼓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搭建投资平台,引导资本持续长期投资、战略投资、价值投资。建立项目推进机制,遴选一批符合航天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方向、创新性强、可示范、有潜力的商业航天项目l 产业发展要推向基金。本基金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独立决策。 13.扩大政府采购。加大推动政府部门公益性需求协调力度,强化政府采购服务机制,推动商业运载火箭、商业卫星、商业发射场、商业测量、运行控制设施等商业服务能力参与国家航天任务,鼓励各级政府部门扩大商业采购服务采购。 14. 帮助加强国际发展。鼓励商业航天主体积极参与外空领域相关国际规则制定,通过政府间双边、多边合作渠道推动商业航天企业有序海外拓展,促进商业航天企业海外拓展。加强商业航天项目和能力建设,鼓励商业航天主体参与对外合作与交流,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卫星应用等产业。评选优秀商业航天项目,纳入国际航天合作相关渠道支持。 (四)提供产业管理服务。 15.完善商业空间制度和规则体系。加快推进国家航天立法,明确商业航天在国家航天发展中的作用,保障商业航天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出台航天防护与保护、航天特定产品和技术出口项目审批、航天国际合作、航天发射许可证管理、航天登记管理、航天开放科技等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政策数据共享、月球和其他天体保护、空间交通管理和空间发射场管理。推动运载火箭、航天器、卫星数据、测试设备设施等资产确权,保护商业航天主体权益。完善商业航天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合理调整相关行业资质规定。开发商业卫星的公司不需要申请武器和科研设备和制造许可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16.加强商业航天发展协调。完善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优化相关准入和许可流程,让商业航天主体能够应对灵活适应市场需求。统筹商业航天发展需求,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协同创新,加强对商业航天运载火箭、卫星等方面关键技术突破的指导。优化商业航天发展空间布局,引导地方政府和商业航天主体聚焦多元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17.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和开放协同。继续组织开展航天产业供应链安全和行业合规评估,推进商业航天实体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准确了解商业航天实体发展动态和发展动态,建立科学统计口径,推动商业航天实体建设rospace产业供应链链,并提供科学管理和高效的产业服务支撑。进一步推动航空航天产业链、供应链开放融合,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向互惠配套产品进入对方供应链体系。 18. 强制执行对商业航空航天活动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建立跨部门的商业航天损害赔偿和服务机制,监督和指导运载器和航天器在研制测试、发射、在轨运行、再入等阶段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和处理。建立商业航天活动强制保险制度,通过商业航天活动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落实赔偿责任。加强国际外空规则宣传,引导商业航天主体遵守空间交通管理规则,确保商业航天活动合法合规,重点针对火箭钝化、卫星脱轨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遵守国际外空规则和国内管理政策要求,促进航天活动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20.加强组织安全管理。进一步压实中央和地方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重大安全责任,推动建立商业航天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有效的步骤和长期的有效性。立即制定并出台测试、上线、接入、数据应用等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二十一)加强产品生命安全检查。建立覆盖产品研发全过程、试验、总装、测试、发射、在轨、离轨、数据应用等全流程的安全检查体系。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相关部门,在产品移交、出厂交付、测试、发射、数据应用等主要环节,对产品质量、可靠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品安全、危险作业操作、道路运输安全、着陆场安全、空间安全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系统或产品进行安全测试评价,隐患严重y 已补救。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2.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建立认证体系,加强安全检测、认证、咨询、培训服务等专业能力建设。加强安全技术研究,研究可用运载火箭、返回式卫星、商业载人飞船等安全管理方法和检查方法,研究建立商业航天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务信息登记信息、重要设备设施和重大风险源的动态风险、重要活动信息报告、实时安全风险分析,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编辑刘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