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支持国内保险公司在香港?
为丰富巨灾保险多元化风险渠道,提高保险公司巨灾风险管理水平,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巩固,10月2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境内市场发行保险相关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侧拖式”保险相关证券及相关说明一是明确“侧拖”保险相关证券的概念和发行“侧拖”是指保险公司在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巨灾事件中向专门设立的保险公司发行的股权挂钩保险类型。筹集资金全面履行前述补偿义务。二是明确特殊目的保险公司的管理要求。 《关于保险公司设立、管理、再保险安排、保险公司发行“侧拖”保险相关证券时的担保发行要求及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巨灾债券事宜的要求》(银保监会办发[2021]102号)。三是明确偿付能力的相关要求。对于再保险再保险以及再保险“侧拖”保险相关证券产生的再保险应收款香港境内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因素适用的再保险规定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执行。我们将继续监测《通知》实施情况,支持自愿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侧拖式”保险相关证券,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灾害风险管理水平。